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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研究拟定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增长的中长期规划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执行机关、事业单位转业军官增干计划,在编制定员之内编制全市机关、事业单位接收大中专毕业生和城镇复退军人增人计划;
编制事业单位从在职工人中聘用干部,从社会上招聘干部、招收工人的年度计划;
负责对各项年度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
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人调动审核工作。
负责全市人才资源规划、预测工作;指导全市人才流动和开发工作;发展、管理、规范人才市场;建立和完善人才仲裁制度。
提出市内急需、应予保证的大中专毕业生指令性分配计划,拟定有关人员调配政策;
承办进入市直和省市驻河单位人员的审批工作;
拟定全市干部聘用政策和管理办法;
拟定非国有单位接收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的政策和办法,参与拟定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和就业政策。
负责全市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档案管理。
拟定全市国家公务员以及依照国家公务员制度进行管理部门人员的录用、竞争上岗、回避、辞职辞退等政策规章的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承办全市行政机关录用国家公务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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